首页法律案例库谢某诉韩某离婚财产分割案

谢某诉韩某离婚财产分割案

案件事实

谢某与韩某婚后育有一女,现处于哺乳期。双方曾签署离婚协议,约定房产归女方,但谢某主张该条款系韩某在胁迫下签署,且协议未明确车辆归属,要求重新分割。韩某辩称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谢某提供的录音存在剪辑嫌疑。争议焦点在于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条款的效力认定及哺乳期子女抚养期间的财产处理。

审理过程

本案由基层人民法院一审审理。鉴于案件涉及未成年人隐私及家庭内部矛盾,法院决定不公开开庭审理。审理过程中,谢某提交了双方沟通的视听资料作为主要证据,主张协议存在瑕疵;韩某则对证据的真实性提出质疑。法院组织双方进行调解,重点围绕协议条款的解释及哺乳期特殊保护进行释法说理。

判决结果

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确认原离婚协议中关于房产归女方所有的条款有效;双方同意将婚后共同购买的一辆轿车归男方所有,男方补偿女方车辆折价款的一半;女方继续抚养女儿,男方按月支付抚养费。双方确认无其他争议,法院依法出具民事调解书予以确认。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千零八十八条、第一千零八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三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了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条款的解释规则,强调了在哺乳期等特殊时期,法院应注重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通过调解方式结案,既尊重了当事人意思自治,又高效化解了家庭矛盾,体现了家事审判中“调解优先、保护弱者”的司法理念。

分类:离婚协议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