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冯某某诉董某某离婚财产分割案

冯某某诉董某某离婚财产分割案

案件事实

原告冯某某与被告董某某系涉外婚姻,双方于2018年在境外登记结婚,后回国定居。2020年双方协议离婚,签署《离婚协议书》时未提及被告在境外持有的一处房产。2023年,原告通过第三方渠道获悉该房产存在,遂起诉要求分割。被告辩称该房产系其婚前个人财产继承所得,且原告起诉已过诉讼时效。本案争议焦点在于该境外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原告主张权利是否受时效限制。鉴于房产位于境外,涉及涉外法律适用及跨境资产核查,事实认定较为复杂。

审理过程

本案由基层人民法院一审,采取书面审理方式。原告提交了境外房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及初步权属证明,并申请对房产价值进行司法鉴定。被告提交了继承公证书及婚前财产声明。法院重点审查了证据的真实性与关联性,特别是境外证据的公证认证手续是否完备。双方就房产性质及分割比例展开激烈辩论,但均同意通过调解解决纠纷。

判决结果

本院出具民事调解书结案。经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确认涉案境外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二、被告于调解书生效后三十日内配合原告办理房产过户或变现手续,所得款项由双方各占50%;三、双方就其他财产及债务再无争议。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九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第一百零三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了离婚后发现遗漏的境外共同财产,当事人有权请求再次分割,且不受原离婚协议约束。同时提示涉外婚姻中,当事人应全面披露资产,避免因隐瞒或遗漏引发后续诉讼,体现了司法对夫妻共同财产权益的平等保护。

分类:离婚协议年份:2020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