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徐某某诉谢某某离婚财产分割案

徐某某诉谢某某离婚财产分割案

案件事实

原告徐某某与被告谢某某系涉外婚姻,婚后定居国内。双方于三年前协议离婚,约定财产已全部分割完毕。近期,徐某某发现谢某某在婚姻存续期间,将一笔大额境外存款转移至其亲属账户,该财产在离婚协议中未作处理。徐某某认为该行为构成隐藏夫妻共同财产,遂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该笔款项及相应利息。谢某某辩称该款项系其婚前个人财产,且离婚时双方已明确放弃追索权。本案涉及涉外因素及离婚后发现遗漏财产的争议,焦点在于该笔境外资金是否属于未分割的共同财产。

审理过程

本案由基层人民法院一审审理,因涉及个人隐私及涉外因素,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徐某某提交了银行流水、境外账户查询记录及证人证言,证明被告在婚姻存续期间存在大额资金转移行为。被告谢某某提交了婚前财产公证文件及离婚协议签署时的沟通记录,主张该款项性质及分割效力。二审期间,法院组织双方进行调解,重点围绕财产性质认定及分割比例进行协商。

判决结果

经二审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确认涉案境外存款为夫妻共同财产,由被告谢某某向原告徐某某支付该款项50%的折价款,共计人民币XX万元,于调解书生效后十日内付清。双方就本案再无其他争议。法院据此制作民事调解书,结案。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第一千零八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七十二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了离婚后发现一方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规则,即使离婚协议中未明确提及,另一方仍有权请求再次分割。同时,涉外婚姻中的财产认定需结合资金来源与性质综合判断,体现了司法对弱势方财产权益的保护及调解优先的原则。

分类:离婚协议年份:2022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