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某某与张某某离婚协议条款解释争议案
案件事实
原告何某某与被告张某某于2018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婚姻存续期间,张某某多次实施家庭暴力,导致夫妻感情破裂。2021年,双方签署《离婚协议书》,约定房产归何某某所有,但附加条款称“若何某某再婚,则房产份额重新分割”。后何某某再婚,张某某主张该条款触发,要求重新分割房产。何某某认为该条款显失公平且违背公序良俗,诉请确认条款无效并确认房产归其所有。本案核心争议在于离婚协议中限制再婚的财产分割条款效力,涉及家庭暴力背景下的弱势方权益保护。
审理过程
本案由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因涉及个人隐私及家庭暴力细节,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诉前调解未果后进入诉讼程序。原告提交离婚协议书原件、报警记录及医院诊断证明,主张被告存在家暴行为且条款违法;被告提交鉴定意见,试图证明原告再婚时房产增值巨大,原条款应履行。双方围绕条款解释及证据真实性展开激烈辩论。
判决结果
驳回原告诉请。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千零九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第一百四十二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了离婚协议中限制当事人再婚自由的财产条款因违背公序良俗而无效。裁判启示在于,法院在解释离婚协议时,应优先保护婚姻自由及弱势群体权益,对于以财产分割为手段限制人身自由的条款不予支持,彰显司法对人格尊严的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