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王某某申请执行郭某某协议条款解释案

王某某申请执行郭某某协议条款解释案

案件事实

王某某与郭某某系涉外婚姻,婚后定居国内。双方于2020年签署离婚协议,约定郭某某将名下位于某国的房产过户至王某某名下,并约定“相关税费由郭某某承担”。后因郭某某未按约配合办理过户,王某某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双方对“相关税费”是否包含境外高额资本利得税产生争议。郭某某主张该条款仅指国内登记费,拒绝承担巨额境外税款;王某某则主张应包含所有过户产生的法定税费。该案涉及涉外财产执行及协议条款解释,事实复杂,证据多为境外形成的电子数据及税务单据。

审理过程

本案由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阶段进行书面审理。法院未开庭,仅通过审查双方提交的书面材料作出裁定。王某某提交了境外税务局的电子缴税通知、邮件往来记录及翻译件,证明“相关税费”在语境下应涵盖所有法定税负。郭某某提交了其单方制作的费用清单及律师函,主张条款存在歧义。法院重点审查了电子数据的真实性及双方缔约时的真实意思表示,结合涉外婚姻财产分割的特殊性,对协议条款进行了目的解释。

判决结果

以裁定书准许原告撤回起诉。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六条、第一千零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七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了涉外离婚协议中模糊条款的解释规则,强调应结合缔约背景、交易习惯及诚实信用原则探究当事人真意。同时,展示了执行阶段通过书面审理高效处理程序性争议及证据认定的司法实践,为类似涉外家事案件提供了参考。

分类:离婚协议年份:201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