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周某某申请执行赵某某涉外假离婚逃避债务案

周某某申请执行赵某某涉外假离婚逃避债务案

案件事实

周某某与赵某某系涉外婚姻,婚后共同经营贸易公司。2021年,赵某某因经营不善欠下巨额债务,债权人多次催讨。为逃避债务,双方签订《离婚协议》,约定将公司股权、房产及存款全部归赵某某所有,周某某净身出户,并迅速办理离婚登记。然而,离婚后双方仍共同居住,且赵某某将转移的资产用于个人挥霍及偿还其他非共同债务。周某某发现赵某某恶意转移财产以规避执行,遂提起诉讼,主张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条款无效,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审理过程

本案由基层人民法院执行局移送立案审理。鉴于案件涉及个人隐私及涉外因素,法院决定不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周某某提交了离婚协议、银行流水、共同居住证明及债务形成时间的证据,证明双方系“假离婚”且存在恶意逃债意图。被告赵某某辩称离婚系真实意思表示,财产分割系自愿放弃。法院重点审查了财产转移的时间节点与债务产生的关联性,认定该行为损害了债权人利益。

判决结果

判决如下:一、撤销原离婚协议中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条款;二、确认涉案房产、股权及存款为夫妻共同财产,依法予以分割,其中大部分资产用于清偿周某某名下的共同债务;三、驳回被告赵某某的其他抗辩主张。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第一千零九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百四十四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了“假离婚”中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行为不受法律保护。法院透过形式合法的离婚协议,实质审查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及债务规避意图,维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司法对诚信原则的坚守,对遏制利用离婚手段逃废债具有典型警示意义。

分类:离婚协议年份:2020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