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曹某某诉陈某某离婚协议违约及继承析产案

曹某某诉陈某某离婚协议违约及继承析产案

案件事实

曹某某与陈某某原系夫妻,2020年协议离婚,约定子女由曹某某抚养,陈某某支付抚养费并配合办理房产过户。离婚后,陈某某拒不履行过户义务,且擅自将子女户口迁出,导致曹某某无法办理入学手续。曹某某遂起诉要求强制履行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条款,并主张因陈某某违约造成子女教育损失。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权益保护及离婚协议中财产条款的强制执行力争议,双方对子女实际抚养状况及房产过户障碍存在较大分歧。

审理过程

本案由基层人民法院审理,因涉及未成年子女隐私及家庭内部纠纷,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曹某某提交了离婚协议书、子女学籍证明及沟通记录作为主要证据;陈某某提交了证人证言,证明其曾口头同意过户但因政策限制未能完成。法院组织双方进行多轮调解,重点围绕房产过户的具体方案及子女抚养费调整进行协商,力求在保护未成年人利益的前提下化解矛盾。

判决结果

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一、陈某某于调解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配合曹某某办理涉案房产过户手续,过户费用由曹某某承担;二、陈某某每月增加支付子女抚养费人民币2000元,直至子女年满十八周岁;三、双方确认无其他争议。本案以民事调解书结案。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第一千零八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三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了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条款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方拒不履行时,另一方可诉请强制履行。同时,法院在审理中注重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通过调解灵活调整抚养费,平衡了财产纠纷与子女抚养权益,为类似家事案件提供了“调解优先、保护未成年”的裁判参考。

分类:离婚协议年份:2018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