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刘某诉徐某虚假离婚逃避债务案

刘某诉徐某虚假离婚逃避债务案

案件事实

原告刘某与被告徐某原系夫妻,婚后共同经营一家贸易公司,期间因经营不善对外负债累累。2022年3月,债权人多次催讨,徐某为逃避债务,提议与刘某办理离婚手续,并约定将大部分共同财产(包括房产、车辆及公司股权)归刘某所有,债务由徐某独自承担。双方随后在民政局登记离婚并签署上述离婚协议。然而,离婚后徐某并未实际履行债务清偿义务,反而转移隐匿财产。刘某发现徐某通过虚假离婚恶意逃债,严重损害了其作为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及社会公共利益,遂诉至法院,请求确认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条款无效。

审理过程

本案由基层人民法院适用一审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原告刘某提交了双方离婚登记记录、离婚协议书原件,以及双方离婚前后频繁通过微信沟通“假离婚”事宜的电子数据截图、转账记录等关键证据。被告徐某辩称离婚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财产分割系自愿协商结果,否认存在逃避债务的主观恶意。法院重点审查了双方离婚时间与债务爆发时间的关联性,以及财产分配是否显失公平,对电子数据的真实性进行了质证。

判决结果

本院裁定:准许原告刘某撤回起诉。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千零九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

案件意义

本案揭示了“假离婚”背后隐藏的法律风险。虽然法院最终准许撤诉,但明确了司法实践中对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如逃避债务)的民事法律行为持否定态度。警示当事人不得利用离婚制度恶意逃债,否则相关财产分割条款可能面临无效风险,且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分类:离婚协议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