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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某某诉何某某离婚债务清偿案

案件事实

徐某某与何某某系夫妻,何某某为现役军人。二人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并约定全部债务由何某某承担,房产归徐某某。债权人主张该离婚系为逃避共同债务的“假离婚”。徐某某起诉要求确认债务为共同债务。案件涉及涉军婚姻保护与虚假离婚逃债的冲突,核心争议在于离婚协议中债务分担条款对债权人的效力及军人婚姻的特殊性。

审理过程

本案由基层人民法院二审审理,因涉及军人隐私及家庭秘密,依法不公开开庭。徐某某提交离婚协议、银行流水及债权人催款函作为物证与书证,证明债务形成于婚姻存续期间且离婚时间异常。何某某未到庭,法院依职权审查证据链,重点核实债务真实性及转移财产意图。

判决结果

本案以调解书结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确认涉案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徐某某与何某某共同偿还;离婚协议中关于债务由何某某独自承担的条款对债权人无效;何某某需在调解书生效后三十日内配合办理相关财产变更登记手续。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第一千零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了“假离婚”逃债行为不能对抗善意债权人,离婚协议内部约定不得损害第三人利益。同时体现了司法对军人婚姻的特殊保护与对恶意逃债行为的否定评价,平衡了婚姻自由与交易安全。

分类:离婚协议年份:2018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