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某某诉胡某某离婚债务清偿案
案件事实
冯某某与胡某某原系夫妻,婚后共同经营一家贸易公司。2021年,因公司面临巨额债务危机,双方为逃避债权人追偿,签订离婚协议并办理离婚登记,约定全部债务由胡某某承担,冯某某净身出户,但双方仍共同居住并维持经济混同。2022年,债权人起诉后,冯某某以“假离婚真逃债”为由,诉请确认离婚协议中债务承担条款无效,并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胡某某辩称离婚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已履行完毕,拒绝重新分割。本案核心争议在于双方是否存在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及虚构离婚以逃避债务的情形。
审理过程
本案由中级人民法院通过书面审理方式审结。审理过程中,冯某某提交了双方离婚前后的银行流水、共同居住的照片及视频等视听资料,证明双方离婚后仍保持密切经济往来和生活联系,意在证明离婚系虚假。胡某某提交了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主张程序合法。法院重点审查了视听资料中反映的双方行为模式与债务发生时间的关联性,结合书面证据进行综合认定。
判决结果
驳回原告诉请。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第一百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了“假离婚”在法律上通常视为真离婚,除非有充分证据证明存在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法院严格区分身份关系解除与财产债务处理,警示当事人不得利用离婚协议规避法定债务,维护了交易安全与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