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马某某与林某某离婚后发现遗漏财产案

马某某与林某某离婚后发现遗漏财产案

案件事实

马某某与林某某系涉外婚姻,双方于三年前在境外登记结婚并回国办理离婚登记,协议约定子女由林某某抚养。离婚后,马某某发现林某某在婚姻存续期间隐匿了一处位于国内的房产及相应存款,该财产未在离婚协议中分割。马某某认为林某某存在恶意转移、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严重侵害其合法权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割该遗漏财产。本案涉及涉外婚姻背景下的财产认定及离婚后财产纠纷,争议焦点在于该房产是否属于未分割的共同财产及分割比例。

审理过程

本案由基层人民法院一审审理,因涉及个人隐私及涉外因素,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马某某作为原告提交了房屋产权登记信息、银行流水电子数据及双方离婚协议等证据,证明该财产在婚姻存续期间形成且未分割。林某某作为被告辩称该房产系其个人婚前财产,并提交相关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二审法院对一审认定的事实及证据进行了全面审查,重点核实了电子数据的真实性与关联性。

判决结果

裁定准许原告马某某撤回起诉。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

案件意义

本案体现了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的处分权。虽然涉及隐匿财产争议,但原告在二审阶段主动申请撤诉,法院依法裁定准许,尊重了当事人的程序选择权,同时也提示当事人在离婚财产分割中应全面披露资产,避免后续纠纷。

分类:离婚协议年份:201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