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蒋某申请执行曹某离婚债务清偿案

蒋某申请执行曹某离婚债务清偿案

案件事实

蒋某与曹某原系夫妻,为逃避对第三人巨额债务,双方签订离婚协议,约定曹某净身出户并将全部财产转移至曹某名下,债务由蒋某独自承担。该协议实质为“假离婚真逃债”。后蒋某无力清偿债务,债权人起诉并申请执行。蒋某遂起诉请求确认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条款无效。经查,曹某在离婚时处于哺乳期,且双方并未真正解除婚姻关系的情感基础,离婚主要目的系规避债务。该行为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违背公序良俗,属于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合法权益的情形。

审理过程

本案由基层人民法院执行阶段衍生诉讼。鉴于案件涉及当事人隐私及未成年人利益,法院依法决定不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蒋某提交了离婚协议书、银行流水及债务形成时间的证据;被告曹某提交了鉴定意见,试图证明财产分割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法院重点审查了离婚时间与债务发生时间的关联性,以及财产转移的异常性。

判决结果

判决如下:一、确认蒋某与曹某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无效;二、被告曹某应在其受领的财产范围内对原夫妻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第一千零八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第一百五十五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了“假离婚”中恶意串通逃避债务的财产分割条款无效,保护了债权人合法权益。裁判启示:离婚自由不得滥用,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虚假离婚行为不受法律保护,法院将穿透形式审查实质法律关系。

分类:离婚协议年份:2021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