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韩某诉陈某离婚财产分割案

韩某诉陈某离婚财产分割案

案件事实

韩某与陈某原系夫妻,为规避陈某对外巨额债务,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办理离婚登记,约定房产归韩某,债务由陈某承担,实则继续共同生活。后陈某无力偿债,债权人起诉,韩某主张该离婚协议系通谋虚伪表示,旨在逃避债务,请求确认财产分割条款无效。诉讼中,韩某提交银行流水证明离婚后仍有共同收支,并申请对双方通讯记录进行鉴定,以证明“假离婚”合意。陈某辩称离婚系真实意思表示,但无法合理解释为何在债务爆发前突击转移资产。法院查明双方离婚后仍同居,且财产分割明显违背常理,涉嫌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

审理过程

本案由中级人民法院审理,适用诉前调解程序,后转为公开开庭审理。原告韩某提交了《离婚协议》、婚后共同财产清单、离婚后的资金往来记录及司法鉴定意见书,证明双方存在“假离婚”通谋及逃避债务的主观故意。被告陈某虽出庭应诉,但未能提供反驳证据。法院重点审查了双方离婚后的实际生活状态及财产变动的合理性,结合鉴定意见,认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部分系虚假意思表示。

判决结果

本案以裁定书准许原告撤回起诉结案。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千零八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百五十七条。

案件意义

本案揭示了“假离婚真逃债”的法律风险。司法实践认定,若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条款系双方通谋虚伪表示,旨在损害第三人利益,则该部分条款无效。当事人不得以形式上的离婚登记掩盖非法目的,法院将穿透形式审查实质法律关系,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及公序良俗。

分类:离婚协议年份:2017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