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于某申请执行黄某离婚债务清偿案

于某申请执行黄某离婚债务清偿案

案件事实

于某与黄某原系夫妻,婚后共同经营生意。为逃避对第三方债权人巨额债务,双方签订离婚协议,约定黄某净身出户,所有债务由黄某承担,于某保留全部资产。后于某以该协议损害债权人利益为由,起诉要求确认离婚协议中债务承担条款无效,并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黄某辩称离婚系真实意思表示,债务已明确由其个人承担。本案核心争议在于名为离婚实为逃债的行为效力及债务性质认定。

审理过程

本案由基层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于某提交双方离婚协议、银行流水及录音资料,证明双方存在恶意串通逃债意图;黄某提交离婚登记证明及财产分割明细,主张离婚真实性。法院重点审查了视听资料中双方关于“假离婚”的对话内容,结合资金流向,认定双方具有规避债务的共同故意。

判决结果

驳回原告诉请。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一千零九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了“假离婚真逃债”情形下,若债权人未直接主张撤销权或确认无效,仅起诉要求确认债务性质,法院需严格区分夫妻内部约定与外部债务责任。裁判警示当事人不得通过虚假离婚协议恶意转移财产、逃避法定债务,维护了婚姻制度的严肃性与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分类:离婚协议年份:2019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