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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某某诉孙某某涉军人婚姻离婚损害赔偿案

案件事实

原告周某某与被告孙某某系夫妻,孙某某为现役军人。双方为逃避巨额共同债务,经协商签订《离婚协议》办理离婚登记,约定财产归孙某某、债务由周某某承担,实为“假离婚真逃债”。后孙某某拒绝复婚,周某某遂起诉要求确认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条款无效,并依据《民法典》第1091条主张孙某某存在恶意转移财产及违背夫妻忠实义务的过错,请求离婚损害赔偿。本案核心争议在于涉军婚姻背景下,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虚假离婚协议效力及过错认定。

审理过程

本案由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再审审查。法院采用公开开庭审理方式,重点围绕电子数据展开质证。原告提交双方微信聊天记录、短信及银行转账记录,证明双方离婚系为逃债且存在复婚合意;被告提交离婚登记档案及财产公证文书,主张离婚程序合法。法院重点审查了电子数据的真实性与关联性,结合双方离婚前后的行为逻辑,认定“假离婚”事实存在。

判决结果

裁定准许原告周某某撤回起诉。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千零九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七十三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了“假离婚”中恶意逃债行为的法律风险,强调涉军婚姻保护与诚实信用原则的平衡。虽原告撤诉,但司法实践对利用离婚协议规避债务、损害配偶权益的行为持否定评价,警示当事人不得滥用婚姻自由权利。

分类:离婚协议年份:2020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