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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某某诉马某某离婚协议效力纠纷案

案件事实

胡某某与马某某原系夫妻,为规避马某某对外巨额债务,双方协商办理“假离婚”,约定财产归胡某某、债务由马某某承担,实则继续共同生活。离婚后,债权人起诉马某某,马某某无力偿还,遂诉至法院,主张双方系虚假离婚,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条款无效,要求重新分割。马某某辩称离婚系真实意思表示,协议合法有效。本案核心争议在于名为离婚实为逃债的协议效力及财产归属。

审理过程

本案由基层人民法院适用再审程序审理。鉴于案件涉及个人隐私及家庭内部纠纷,法院决定不公开开庭审理。审理过程中,胡某某提交了双方离婚后的共同居住证明、日常消费记录及多名亲友的证人证言,旨在证明双方离婚后仍维持夫妻共同生活实质,离婚系为逃避债务的虚假行为。马某某对证据真实性提出异议,但未能提供反证。

判决结果

本案以调解书结案。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确认原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因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而无效;双方同意对原夫妻共同财产进行重新分割,其中位于某处的房产归胡某某所有,剩余债务由马某某继续承担,胡某某协助办理相关过户手续。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恶意串通)、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离婚协议)、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财产分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调解书效力)、第二百一十二条(再审申请)。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了“假离婚”中恶意串通逃避债务的财产分割条款无效,警示当事人不得利用离婚制度损害债权人利益。法院通过调解方式化解矛盾,既维护了法律尊严,又兼顾了家庭伦理与隐私保护,具有典型示范意义。

分类:离婚协议年份:2022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