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于某诉高某离婚协议效力及债务清偿案

于某诉高某离婚协议效力及债务清偿案

案件事实

于某与高某原系夫妻,婚后共同经营公司。为逃避对外巨额债务,双方签订《离婚协议》,约定高某净身出户,所有债务由于某承担,房产归高某。债权人高某(第三人)发现该协议系双方通谋虚伪表示,旨在恶意转移资产、逃避债务,遂提起诉讼。于某辩称协议系真实意思表示,高某自愿承担债务。本案核心争议在于名为离婚、实为逃债的协议效力,以及该行为是否构成对债权人合法权益的侵害,涉及继承与析产中的恶意串通认定。

审理过程

本案由基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适用再审/申诉程序审查原生效判决。庭审中,第三人提交双方微信聊天记录、银行流水及录音等视听资料,证明双方在离婚前后频繁沟通“假离婚”细节及债务规避方案。于某虽否认,但无法合理解释巨额资产无偿转移的合理性。法院重点审查了证据链的完整性及当事人主观恶意,确认了“假离婚真逃债”的事实。

判决结果

裁定准许原告撤回起诉。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五百三十八条、第一千零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

案件意义

本案警示当事人不得以“假离婚”形式恶意串通逃避债务。司法实践中,法院将穿透形式审查实质,认定此类虚伪意思表示无效,保护债权人利益,维护诚信原则与交易安全。

分类:离婚协议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