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吴某申请执行谢某离婚债务清偿案

吴某申请执行谢某离婚债务清偿案

案件事实

吴某与谢某原系夫妻,婚后共同经营一家贸易公司。为逃避对第三方债权人巨额债务,双方于2021年签订离婚协议,约定将公司全部股权及主要房产归谢某所有,债务由吴某独自承担,但双方并未实际分居,仍共同生活。后债权人起诉并胜诉,因吴某无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谢某名下财产。谢某主张该离婚协议系双方通谋虚伪表示,旨在恶意逃债,请求确认协议中财产分割条款无效,并要求重新析产以清偿债务。本案核心争议在于“假离婚”背景下,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条款的效力认定及债务清偿责任归属。

审理过程

本案由基层人民法院执行局移送立案审查,适用书面审理方式。法院未进行开庭质证,仅通过审查卷宗材料作出裁判。谢某提交了双方离婚前后的银行流水、共同居住照片及通讯记录等视听资料,证明双方离婚后仍保持夫妻共同生活状态,且财产转移时间点与债务爆发期高度重合。吴某未提交反驳证据。法院重点审查了视听资料所反映的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及财产变动与债务规避之间的因果关系。

判决结果

驳回原告诉请。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第一千零八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了“假离婚”中财产分割条款若被证实为通谋虚伪表示且旨在逃避债务,则该部分约定无效。司法实践强调穿透式审查,防止当事人利用离婚形式恶意转移资产、损害债权人利益,维护了交易安全与诚实信用原则。

分类:离婚协议年份:2021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