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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某某诉曾某某离婚财产分割案

案件事实

原告博某某与被告曾某某系夫妻,曾某某为现役军人。双方为规避巨额债务,协议办理离婚登记并分割财产,实为“假离婚真逃债”。离婚后,债权人主张该行为损害其债权。博某某起诉要求确认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条款无效,并重新析产。案件涉及涉军婚姻保护及虚假离婚逃避债务的特殊情节,争议核心在于离婚协议中财产处分行为的法律效力及是否构成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

审理过程

本案由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原告提交离婚协议、银行流水及债务凭证,主张双方无真实离婚意愿。被告提交军人身份材料及离婚登记证明。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双方离婚前后的资金往来及沟通记录进行鉴定,以查明是否存在恶意串通。双方围绕证据真实性及关联性展开质证,法院综合全案证据认定案件事实。

判决结果

驳回原告诉请。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千零六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了“假离婚”在法律上仍具效力,但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财产分割条款无效。裁判启示在于平衡婚姻自由与债权保护,警示当事人不得利用离婚形式逃避法定义务,维护交易安全与司法公正。

分类:离婚协议年份:201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