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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某某诉李某某涉军人婚姻离婚纠纷案

案件事实

原告马某某与被告李某某系合法夫妻,李某某为现役军人。双方为规避巨额共同债务,于2021年签订离婚协议并办理登记,但此后仍共同居住、经济混同,实为“假离婚”。2023年,债权人起诉要求偿还债务,马某某遂诉请确认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条款无效,并主张重新分割财产。李某某辩称离婚系真实意思表示,拒绝返还财产。本案核心争议在于涉军婚姻背景下,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虚假离婚协议效力及财产处理。

审理过程

本案由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审理过程中,原告马某某提交了双方离婚后的共同生活照片、银行流水及多名邻居的证人证言,证明双方离婚后仍维持夫妻实质关系且存在逃债动机。被告李某某未提交反驳证据,仅口头辩称离婚自愿。法院组织诉前调解未果,转入正式审理程序,重点审查离婚协议的真实意思表示及是否存在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情形。

判决结果

判决如下:一、确认原告马某某与被告李某某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无效;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第一百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假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条款因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而无效,保护了债权人合法权益,同时体现了对军人婚姻的特殊保护与诚信原则的平衡,警示当事人不得利用离婚形式规避法定义务。

分类:离婚协议年份:2020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