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某某诉冯某某离婚财产分割案
案件事实
胡某某与冯某某于2018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2021年,胡某某因长期遭受冯某某的家庭暴力,向公安机关报案并保留报警记录及伤情鉴定。双方曾签署离婚协议,约定冯某某支付胡某某精神损害赔偿及财产补偿共计50万元,但冯某某仅支付10万元后拒绝履行。胡某某遂诉至法院,要求冯某某支付剩余款项并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冯某某辩称离婚协议系受胁迫签署,且家庭暴力证据不足,拒绝支付剩余款项。本案核心争议在于离婚协议的效力认定及家庭暴力对财产分割的影响。
审理过程
本案由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胡某某提交了离婚协议原件、银行转账记录、报警回执、医院诊断证明及伤情鉴定报告等电子数据与书证,证明冯某某存在家暴行为及违约事实。冯某某提交了微信聊天记录,主张协议签署时存在重大误解。法院组织双方进行证据交换与质证,重点审查家暴证据链的完整性及离婚协议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判决结果
判决如下:一、确认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合法有效;二、冯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胡某某支付剩余财产补偿款40万元;三、驳回冯某某的反诉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冯某某承担。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千零九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百四十五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了在存在家庭暴力情形下,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补偿与损害赔偿约定的法律效力,强调了家暴受害方在财产分割中的合法权益保护,为类似涉家暴离婚案件提供了裁判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