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邓某诉董某离婚协议违约及继承析产案

邓某诉董某离婚协议违约及继承析产案

案件事实

邓某与董某系夫妻,董某为现役军人。双方于2018年协议离婚,约定董某名下某房产归邓某所有,但一直未办理过户。2021年董某因公牺牲,其父母作为继承人主张该房产为遗产,要求析产。邓某持离婚协议起诉,主张房产已归其所有,不属于遗产。案件涉及军人婚姻特殊性及离婚协议中财产处分的效力认定,核心争议在于离婚协议中未过户房产在配偶死亡后的权属状态。

审理过程

本案由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再审审查。鉴于案件涉及军人隐私及家庭内部纠纷,法院决定不公开开庭审理。邓某提交了离婚协议书、房产登记信息及董某牺牲证明;董某父母提交了继承权公证书及房产购买出资凭证。双方对离婚协议真实性无异议,争议焦点在于协议效力及物权变动时间。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签字真实性进行鉴定,确认无误。

判决结果

本院主持双方达成调解。调解协议要点如下:一、确认涉案房产归邓某所有,董某父母配合办理过户手续;二、邓某一次性补偿董某父母人民币二十万元,作为对董某父母照顾家庭的补偿;三、双方就本案再无其他争议。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第二百一十四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了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即便未办理物权变更登记,在配偶一方死亡后,该财产不属于遗产范围,另一方有权依据协议主张权利。同时,体现了对军人婚姻及家属权益的特殊保护与平衡,通过调解化解家庭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分类:离婚协议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