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蒋某诉董某涉外离婚财产分割案

蒋某诉董某涉外离婚财产分割案

案件事实

蒋某(中国籍)与董某(外籍)于2015年在境外登记结婚,婚后定居中国。双方曾签署《离婚协议书》,约定位于上海市中心的房产归蒋某所有,董某配合办理过户,剩余债务由董某承担。然而,双方办理离婚登记后,董某以房产存在抵押且其本人不在国内为由,长期拒绝配合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导致蒋某无法行使完整所有权。蒋某多次催告无果,遂诉至法院,要求确认离婚协议效力并判令董某履行协助过户义务。本案涉及涉外婚姻背景下的财产分割协议履行争议,核心在于境外缔结婚姻关系的国内法律效力认定及协议违约责任的承担。

审理过程

本案经一审审理后,当事人不服提起上诉,由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二审。法院采用公开开庭审理方式。庭审中,蒋某提交了经公证认证的结婚证明、离婚协议书原件、房产登记信息及催告董某履行义务的邮件往来记录。董某出庭应诉,提交了其在国外的工作签证及无法亲自回国办理手续的说明,并主张协议中关于债务承担的条款显失公平。双方围绕离婚协议在涉外背景下的有效性及履行障碍进行了激烈辩论,法院重点审查了证据的真实性与关联性。

判决结果

判决如下:一、撤销一审判决;二、维持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二审判决,支持原告蒋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被告董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协助原告蒋某办理涉案房产的产权变更登记手续;三、驳回被告董某的反诉请求。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千零八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了涉外离婚协议在国内司法实践中的可执行性,强调了当事人应诚信履行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对于一方以客观原因拒绝履行协助义务的情形,法院依法支持守约方的诉求,维护了婚姻财产关系的稳定与公平,为类似涉外家事纠纷提供了裁判参考。

分类:离婚协议年份:2021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