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某某诉何某某涉外离婚协议违约案
案件事实
周某某(中国籍)与何某某(外籍)于2018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2021年双方协议离婚,约定何某某支付周某某人民币200万元作为财产补偿,分三期于一年内付清。协议签订后,何某某仅支付首期款项,后续两期款项逾期未付。周某某多次催告无果,遂诉至法院。本案系涉外离婚纠纷,涉及跨境资产执行及电子数据证据认定,争议焦点在于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条款的法律效力及违约责任的承担。
审理过程
本案由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因涉及个人隐私及外籍当事人信息,法院决定不公开开庭审理。周某某提交了经公证认证的离婚协议书、银行转账记录及双方微信聊天记录等电子数据,证明何某某违约事实。何某某辩称款项已汇入其指定境外账户,但未能提供有效跨境支付凭证。法院重点审查了电子数据的真实性与关联性,确认了违约事实。
判决结果
判决如下:一、撤销一审判决;二、何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周某某支付剩余财产补偿款人民币150万元及逾期利息;三、驳回周某某其他诉讼请求。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千零八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了涉外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条款的可诉性,确立了电子数据在涉外家事案件中的证据效力标准,对规范跨境离婚财产执行具有示范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