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朱某诉黄某离婚债务清偿案

朱某诉黄某离婚债务清偿案

案件事实

朱某与黄某婚后感情破裂,朱某长期遭受黄某家庭暴力。双方曾签订离婚协议,约定黄某承担夫妻共同债务20万元,朱某不承担。但黄某未按约履行,债权人起诉朱某,朱某被迫清偿后向黄某追偿。朱某起诉要求确认债务由黄某独自承担并赔偿精神损害。黄某辩称债务系共同生活产生,且家暴指控无实据。本案核心争议在于离婚协议中债务承担条款的效力及家暴情节对财产分割的影响。

审理过程

本案由基层人民法院二审书面审理。朱某提交离婚协议、银行转账记录及报警回执作为书证,证明债务约定及家暴事实;黄某提交借款合同及还款凭证,主张债务用于家庭经营。法院重点审查了家暴证据的真实性及离婚协议的合法性,未进行开庭质证,直接依据书面材料进行裁判。

判决结果

本院作出民事调解书结案。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确认涉案20万元债务由黄某个人承担,朱某无需偿还;二、黄某于调解书生效后十日内向朱某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三、双方就离婚及财产债务再无其他争议。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千零九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一百零三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了离婚协议中债务承担条款在夫妻内部的约束力,即便对外可能需共同承担,对内可依约追偿。同时,家暴情节在调解中作为重要考量因素,体现了法律对受害方的倾斜保护,有助于引导当事人通过调解高效解决家事纠纷。

分类:离婚协议年份:2021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