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某诉冯某涉外离婚财产分割案
案件事实
原告孙某与被告冯某系涉外婚姻,婚后共同拥有位于中国境内的多处房产及大额存款。为逃避冯某对外巨额债务,双方于2021年签订《离婚协议》,约定将全部共同财产归孙某所有,债务由冯某独自承担,并办理离婚登记。然而,离婚后双方仍共同居住,且冯某未实际履行债务清偿义务。孙某发现冯某恶意转移资产后,诉至法院,主张该离婚协议系虚假意思表示,旨在逃废债务,请求确认财产分割条款无效,并依法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审理过程
本案由基层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孙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银行流水及双方离婚后共同生活的照片等电子数据,证明双方离婚系为逃避债务且未真正解除婚姻关系。被告冯某辩称离婚系真实意愿,但未能提供有效反证。法院重点审查了离婚协议签订背景、财产处置合理性及双方后续行为,对电子数据的真实性与关联性进行了质证。
判决结果
判决如下:一、确认原告孙某与被告冯某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无效;二、对原告孙某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请,部分支持。依法对位于本市的核心房产及大部分存款进行分割,鉴于被告存在恶意转移资产及逃避债务情节,判决被告少分财产;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一千零八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了“假离婚”中财产分割条款因违背真实意思表示且损害债权人利益而无效。裁判启示在于,司法实践穿透形式审查,依据实质正义保护合法财产权益,警示当事人不得利用离婚协议恶意逃债,维护婚姻家庭领域的诚信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