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项目遗漏致欠薪员工胜诉
案件标题:上市公司项目遗漏致欠薪员工胜诉
基本信息:张某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离职欠薪纠纷案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5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项目经理,负责某智慧城市建设项目。2024年11月因公司结构调整主动离职,但离职时公司以项目验收未完成为由拖欠约3.5万元工资。张某某主张工资应按实际工作时间全额支付,公司则称因项目遗漏导致部分费用未结算。
争议焦点:员工主张工资应全额支付,公司抗辩称项目遗漏导致成本超支,需扣除部分款项。双方对项目遗漏的具体责任归属及工资计算方式存在重大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交项目结算单及与张某某的书面协议,但仅提供部分财务报表。张某某出示了劳动合同、工资流水及项目进度记录,证明工作成果已达标。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存在合法扣款事由,仲裁庭采纳员工证据进行裁决。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支付张某某全部工资约3.5万元,并额外补偿未及时支付的经济赔偿金1.2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应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支付的需加付赔偿金。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不得以项目遗留问题为由拖欠工资,员工应保留工作成果证明及沟通记录。建议企业建立清晰的薪资结算制度,避免因管理漏洞引发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