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科技公司无故扣发3个月工资被仲裁支持
案件标题:某科技公司无故扣发3个月工资被仲裁支持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工资扣发产生纠纷,案件涉及小微企业用工合规问题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3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运营专员,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工作期间,公司以'工作失误'为由分三次共扣发张某某工资约3.5万元。2024年9月,张某某向劳动仲裁委提出申诉,主张公司无合法依据扣款并要求支付拖欠工资及赔偿金。
争议焦点:张某某认为公司单方面扣款违反《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公司辩称扣款系因员工未达绩效指标,但无法提供具体考核标准及书面通知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三次调解未果后召开庭审,张某某提交银行流水、考勤记录及同事证言证明工资发放情况。公司仅提供内部会议纪要,但无法说明扣款明细。仲裁委要求公司补充证据,其逾期未提交有效材料。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扣款行为缺乏事实依据,裁决恢复被扣工资并支付赔偿金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5条及《劳动合同法》第85条,用人单位无合法理由克扣工资需承担赔偿责任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扣款须有明确制度依据且履行告知义务,员工应留存工资单、考勤记录等证据。小微企业更需注意用工合规,避免因管理漏洞引发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