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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工资被扣员工获赔3.5万元补偿

案件标题:离职工资被扣员工获赔3.5万元补偿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离职工资扣除产生纠纷,案由涉及欠薪补偿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3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技术岗位,工作期间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保且以业务提成未达标为由多次延迟发放工资。2024年9月张某某因公司长期拖欠工资提出离职,离职时公司仅支付约3.5万元,声称剩余款项需扣除社保费用及罚款。张某某认为公司扣除项目无合法依据,要求全额支付应得工资。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无合法依据扣除工资,要求补足差额;公司称已按合同约定扣除社保及业务提成,且存在经营困难导致延迟发放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交工资发放记录及扣除明细,发现公司未提供业务提成计算表。经核查,公司未依法代扣社保个人部分,且罚款扣除无劳动合同约定。张某某提交的银行流水显示实发金额与应发金额存在明显缺口,公司未能证明其扣除行为的合法性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公司需补发工资差额并支付经济补偿,合计约3.5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及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无故克扣工资,且需支付未及时支付工资的经济补偿

分析启示:企业应规范工资支付流程,避免擅自扣除工资;员工需留存工资条、银行流水等证据。若遇拖欠工资,应在知道权利受侵害1年内及时维权,且需明确区分合法扣除项与违法克扣行为

分类:欠薪纠纷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