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无故扣工资员工维权成功
案件标题:公司无故扣工资员工维权成功
基本信息: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任职期间因工资被扣引发劳动纠纷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3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技术员,月工资约3.5万元。2024年6月公司以'未达绩效标准'为由扣发其当月全部工资。张某某主张公司未提供考核依据且扣款违反法律规定,遂向劳动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员工认为扣款无合法依据,公司称系绩效考核制度执行;员工未能提供完整考核文件,但提交了工资条及银行流水证明工资被扣事实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出示了近三年工资发放记录、考勤打卡数据及公司内部制度文件。公司仅提供模糊的绩效考核说明,未能证明扣款合法性。仲裁委采纳员工证据,认定公司行为违法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限期补发被扣工资3.5万元并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2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0条、第85条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5条,用人单位不得无故克扣工资,且需提供合法有效的扣款依据
分析启示:员工应妥善保存工资发放凭证及考核制度文件;企业单方面扣款需符合法定情形并留存证据;遭遇抵赖时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或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