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无故扣薪员工成功追回3.5万元
案件标题:外资企业无故扣薪员工成功追回3.5万元
基本信息:普通员工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工资扣发产生纠纷,员工主张公司违法扣除工资需赔偿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1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软件工程师,签订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2024年4月起,公司以'季度绩效未达标'为由,逐月扣除其工资约3.5万元。张某某多次要求书面说明,但公司仅提供模糊的绩效考核通知。2024年9月,张某某发现公司未足额支付工资且未提供绩效考核依据,遂向劳动仲裁委提起申诉。
争议焦点:员工主张公司未提供有效证据证明绩效考核结果,扣薪行为违法;公司辩称扣薪系依据内部绩效制度执行,但未能出示完整考核文件及审批记录。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交绩效考核制度文件及张某某的考核记录,公司仅提供部分模糊的通知。员工出示了近三年的工资支付记录、考勤系统截图及与主管的微信聊天记录,证明公司未按约定支付工资。经质证,公司无法说明扣薪具体计算方式,仲裁委采纳员工证据进行裁决。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未举证证明绩效考核合法性,裁决其补发被扣工资3.5万元并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1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及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需按时足额支付工资,无合法依据扣薪需承担赔偿责任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单方扣薪必须具有合法依据且程序正当,建议员工及时保存工资单、考勤记录等证据。对于外资企业,应特别注意其薪酬管理制度需符合中国劳动法规,未履行告知义务的扣薪行为可能面临更高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