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员工手册扣工资,员工仲裁获赔3.5万
案件标题:公司以员工手册扣工资,员工仲裁获赔3.5万
基本信息:张某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欠薪纠纷案,张某某为普通员工,某科技有限公司为小微企业,争议焦点为公司依据员工手册扣发工资是否合法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3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行政专员,工作期间公司以'未达绩效指标'为由扣发其工资共计约3.5万元。张某某主张公司未提前明确绩效考核标准,且员工手册中相关条款表述模糊。公司则称已通过内部培训传达扣薪规则,但未能提供具体考核记录和书面告知凭证。2024年8月张某某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补发被扣工资并支付经济补偿。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单方面扣薪违反工资支付规定,且员工手册条款未明确扣薪条件。公司抗辩称已建立绩效考核制度,扣薪行为符合内部管理规定,但无法出示完整考核记录和书面通知。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供员工手册修订记录、绩效考核文件及培训签到表。公司仅提交了员工手册文本,未说明扣薪具体规则。员工出示了工资单及考勤记录,证明工资被扣但无绩效未达标佐证。仲裁员指出公司未履行法定告知义务,且扣薪条款缺乏可操作性,认定该行为构成变相拖欠工资。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需在15日内补发张某某被扣工资3.5万元,并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应按期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克扣工资属于违法行为。同时参照《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用人单位不得随意扣除工资,需有合法依据。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需确保规章制度合法且明确,扣薪须有书面约定及客观依据。员工应保留工资单、考勤记录等证据,对不合理扣薪及时维权。本案中公司因未履行告知义务及证据不足导致败诉,提示小微型企业更应规范用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