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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科技公司扣发工资员工主张合理获赔

案件标题:某科技公司扣发工资员工主张合理获赔

基本信息:普通员工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工资扣发产生劳动争议,案件涉及员工索要被扣工资及赔偿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3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行政专员,约定月工资8000元。2024年6月至9月期间,公司以'业绩考核不达标'为由每月扣发其工资500元,累计扣款2000元。张某某主张公司未提供任何考核依据且未提前告知扣薪规则,而公司称该扣款为绩效保证金,系双方自愿约定。

争议焦点:张某某认为公司单方扣发工资违反《劳动合同法》,要求返还扣款并支付赔偿金;公司辩称绩效保证金系合法约定,且已通过内部制度公示,主张无需返还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交绩效考核制度文件及扣薪审批记录,但公司仅提供一份未经签字确认的制度文本。张某某出示了银行流水证明工资被扣事实,并提交了微信聊天记录显示主管曾口头承诺'扣的钱会补上'。公司承认未就扣薪规则与员工书面协商,但声称考核标准已通过钉钉群公告形式告知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未履行工资支付告知义务,且绩效保证金约定缺乏合法性依据,裁决公司返还被扣工资2000元并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三十八条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拖欠劳动者工资,未约定的扣款行为应视为非法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应建立完整的薪资管理制度并告知员工,扣款需有明确约定和合法依据。劳动者应及时留存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证据,如遇违法扣薪可依法申请仲裁维权

分类:欠薪纠纷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