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无故扣薪员工索赔成功
案件标题:国企无故扣薪员工索赔成功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工资扣发问题发生争议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3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技术岗。2024年8月公司以'工作失误'为由扣发其当月工资约3.5万元。张某某主张公司未提供具体扣款事由及依据,且其工作内容符合岗位要求。公司则称依据内部绩效考核制度,张某某因项目延期需承担责任。
争议焦点:员工主张扣款无事实依据,公司主张依据内部制度执行绩效考核
仲裁过程:仲裁庭审中,张某某提交了工资条、考勤记录及工作成果证明,公司出示了绩效考核制度文本。仲裁委重点审查了制度公示程序及扣款事实在规章制度中的具体条款对应关系,要求公司进一步说明扣款计算方式和事实依据。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公司于15日内补发被扣工资约3.5万元,驳回员工要求额外赔偿的请求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用人单位应依法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扣款需有明确制度依据且不得违反约定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需确保规章制度合法有效且充分公示,员工应留存工作成果证明及沟通记录。本案中公司虽有考核制度但未明确扣款细则,导致扣薪行为被认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