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因迟到被扣工资超20%获赔偿
案件标题:员工因迟到被扣工资超20%获赔偿
基本信息:张某某任职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扣发工资比例超标引发欠薪纠纷
事实背景:张某某2022年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技术员,2024年5月因累计迟到15次,公司按日扣发工资的30%作为罚款,共计约3.5万元。张某某认为扣款比例违反法律规定,向劳动仲裁委申请返还超额部分。公司出示内部考勤制度,但无法证明已向张某某公示过相关规定。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扣款比例超过法定20%上限违法,公司则称已通过制度明确罚款标准且员工知情。双方对扣款比例合法性存在根本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近三年工资流水、考勤记录及微信聊天截图证明迟到事实。公司辩称已制定《员工行为规范》,但无法提供有效公示记录。仲裁委调查发现,公司扣款制度未在入职时告知张某某,且未明确具体比例。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张某某超比例扣发工资的约1.2万元,保留对员工迟到行为的处罚决定但调整扣款比例至法定上限。
结果状态:部分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及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过错扣款不得超过当月工资的20%。
分析启示:企业制定扣款制度需明确告知并公示,否则无效。员工应对扣款行为及时提出异议,保留证据。仲裁时主张比例合法性时,应重点审查制度是否有效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