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扣发工资员工获赔3.5万元
案件标题:上市公司扣发工资员工获赔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工资扣发产生争议,案由涉及劳动法第50条规定的工资支付义务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某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软件工程师,工作期间公司以业务调整为由,分三次扣发其工资总计约3.5万元。张某某主张公司未提供任何书面依据,且扣薪行为违反劳动法规定。公司则称系基于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工资调整,但未向员工说明具体考核标准。
争议焦点:员工主张公司违法扣薪要求全额返还;公司辩称扣款系绩效考核结果,属于合法扣减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审中,张某某提交了近三年银行流水、考勤记录及同事证言,证明工资发放情况与工作表现不符。公司仅提供内部绩效制度文件,但未说明该制度已向张某某公示。仲裁委要求公司补充考核执行依据,其未能提供完整证据链。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补发被扣工资3.5万元,并支付50%经济补偿金1.75万元
结果状态:部分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劳动法》第50条,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拖欠劳动者工资。公司未提供有效证据证明扣薪合法性,应承担举证不利后果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调整工资需遵循法定程序并留存完备证据,劳动者应留意工资发放明细及考核制度公示情况。本案因公司未能证明考核标准的合理性,导致部分诉求被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