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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企业无合法理由扣发工资被仲裁

案件标题:外资企业无合法理由扣发工资被仲裁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纠纷案,普通员工主张工资补偿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3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软件工程师,约定月薪约3.5万元。2024年6月公司以季度业绩未达标为由,扣除张某某当月工资的30%。张某某认为公司单方面扣薪缺乏合法依据,而公司主张依据内部规章制度执行绩效考核。

争议焦点:张某某认为公司扣薪行为违法,要求补发被扣工资;公司辩称已通过规章制度明确绩效考核扣薪规则,且张某某未达到考核标准。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工资明细、考勤记录及未签劳动合同证明;公司提供了员工手册和绩效考核文件。仲裁委重点审查了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及张某某是否知晓相关内容,同时核实了考核标准的合理性。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扣除工资的依据不充分,且未提前与员工协商绩效考核规则,裁决公司补发被扣工资及经济补偿金。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三十八条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须确保规章制度合法有效,扣薪需有明确约定且程序合规。员工应注意留存工资单、考勤记录等证据,对不合理扣薪及时维权。

分类:欠薪纠纷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