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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无故扣薪员工索赔损失败诉

案件标题:上市公司无故扣薪员工索赔损失败诉

基本信息:普通员工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工资扣发产生劳动纠纷,争议焦点为员工损失证明问题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3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技术专员,工作期间公司以季度考核未达标为由,连续三个月扣发其工资,共计约3.5万元。张某某多次要求补发工资,公司仅提供内部考核文件,未出示具体扣薪依据。员工主张公司违法扣薪需赔偿损失,但未能提供患病治疗单据、误工证明等关键证据。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违法扣薪应赔偿全部损失,公司则辩称扣薪系绩效考核结果,员工未提供实际损失凭证,且仲裁时效已过。双方对扣薪合理性及损失金额产生严重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调解未果后,要求公司提交工资支付凭证及考核文件。员工仅提供银行流水显示工资异常,公司出示的考核文件被质疑程序瑕疵。仲裁委重点审查扣薪合法性,认定公司需补发工资但损失赔偿请求因证据不足未获支持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补发被扣工资约3.5万元,但驳回员工要求赔偿损失的请求

结果状态:部分胜诉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八十五条;《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扣薪需提供合法依据及证据,员工应保留工资支付凭证、考勤记录等基础证据。损失赔偿需提供直接关联证据,如医疗费单据、误工证明等。仲裁时效期间为一年,建议及时主张权利

分类:欠薪纠纷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