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变更后离职欠薪如何追讨?
案件标题:法人变更后离职欠薪如何追讨?
基本信息:张某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离职欠薪案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2年5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软件工程师,2024年3月公司因战略调整被另一企业收购,法人发生变更。新法人接手后未按约定支付2023年12月至2024年2月工资,约3.5万元。张某某多次催讨未果,于2024年6月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公司拖欠工资应支付双倍赔偿。
争议焦点:张某某认为法人变更不影响工资支付义务,要求公司支付欠薪及经济补偿。公司则主张新法人已接替管理职责,且原劳动合同已终止,拒绝支付双倍赔偿。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劳动合同、银行流水、离职证明及催款记录。公司辩称法人变更导致合同主体变更,但未提供新法人与原公司债务关系的证明。仲裁委经审理认为需查明合同主体是否变更,核对工资欠付事实。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张某某2023年12月至2024年2月工资约3.5万元,但驳回双倍赔偿请求。
结果状态:部分胜诉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五条、第八十五条;《公司法》第三条。
分析启示:法人变更不影响原劳动合同效力,用人单位需继续履行义务。员工应及时留存工资支付记录,公司应确保债务承继。本案因未提供充分证据支持双倍赔偿,仅支持基础工资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