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扣发工资员工索赔成功
案件标题:小微企业扣发工资员工索赔成功
基本信息: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任职,因工资被扣发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某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行政专员,约定月工资约3.5万元。2024年9月,公司以季度业绩不达标为由扣除其两个月基本工资共计7000元。张某某主张公司未提供书面考核标准且扣薪行为缺乏依据,遂向劳动仲裁委申请维权。公司则称其已通过钉钉群公告明确考核规则,但未能出示完整考勤及绩效记录。
争议焦点:张某某认为扣薪违反劳动合同约定,公司主张依据内部考核制度执行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劳动合同、银行流水及工作群聊天记录,公司出示了公告截图。仲裁委要求公司补充扣薪对应的绩效考核材料,最终认定公司单方面调整薪资结构未履行协商义务,且考核制度未明确公示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补发被扣工资7000元并支付50%经济补偿金3500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及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需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按约定支付的应加付赔偿金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需建立完备的考核制度并提前告知员工,单方面扣薪需有明确依据。员工应留存工资单、考勤记录等证据,发现异常及时通过书面形式要求说明,避免超过仲裁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