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离职遭欺诈员工索赔成功
案件标题:协商离职遭欺诈员工索赔成功
基本信息:张某某因某科技有限公司在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过程中存在欺诈胁迫行为,要求经济补偿,引发劳动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因业绩压力被某科技有限公司约谈。公司负责人以'不签协议就辞退'为由,要求张某某签署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张某某在未充分了解补偿标准情况下签字,并领取了约3.5万元补偿。后张某某发现公司未提前通知且补偿低于法定标准,遂向劳动仲裁委申请撤销协议并追索经济补偿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协议系欺诈胁迫签订,要求支付法定经济补偿;公司辩称协议系双方自愿签署,补偿已按约定支付。双方对协议效力及补偿金额标准存在重大分歧
仲裁过程:劳动仲裁委要求双方提交证据。张某某提供同事证言及部分聊天记录,证明公司存在胁迫行为。公司仅出示协议文本,未能提供有效证据反驳。仲裁委组织质证后,认定公司存在明显不当施压行为,证据链基本完整
仲裁结果:依法撤销协商解除协议,判令公司支付法定经济补偿约3.5万元及额外赔偿金1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26条、第46条、第47条;《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5条
分析启示:员工应警惕协商解除中的异常施压手段,及时收集证据。企业不得以威胁方式逼迫员工签订协议。协商解除需确保程序合法、补偿合理,建议通过书面形式明确双方权利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