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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包员工签收补偿款后反悔撤销权申请成功

案件标题:外包员工签收补偿款后反悔撤销权申请成功

基本信息:外包人员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引发经济补偿纠纷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3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IT支持岗位,双方签订为期6个月的外包协议。2024年9月,公司提出协商解除协议,承诺支付约3.5万元经济补偿。张某某在未完全了解补偿计算方式的情况下签署收据,后发现公司实际应支付金额高于约定,遂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撤销补偿协议并追讨差额部分。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欺诈行为,补偿收据并非真实意思表示;公司则称已履行协商解除程序,收据具有法律效力,补偿金额符合约定。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签字的补偿收据原件、微信聊天记录截图(显示公司HR称'补偿标准已按最高标准计算')及第三方薪资核算报告。公司仅提供收据复印件及内部审批单,未能说明补偿计算依据。仲裁委要求双方补充证据,公司最终未提交关键财务数据导致败诉。

仲裁结果:仲裁委员会认定公司未充分披露补偿计算细则,构成《民法典》第148条规定的欺诈情形,依法撤销补偿收据,判令公司补足经济补偿差额约2.1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566条:撤销后的法律后果

分析启示:外包人员应保存协商过程完整证据,尤其需核实补偿计算标准是否符合行业惯例。用人单位在解除协议时应明确告知计算依据,避免因信息不对称引发撤销权争议。本案中,公司未履行充分说明义务导致补偿协议被撤销,提示双方在协商解除时应注重程序合法性与信息透明度。

分类:经济补偿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