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包员工协商解除补偿金欺诈纠纷
案件标题:外包员工协商解除补偿金欺诈纠纷
基本信息:张某某作为某科技有限公司外包人员,因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引发经济补偿金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技术岗位,双方签订外包协议。2024年11月,公司以业务调整为由提出协商解除,承诺支付约3.5万元补偿金。张某某签署协议后,发现协议中记载的工龄和岗位级别与实际不符,遂向劳动仲裁委申请撤销协议并追讨合理补偿。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协议存在欺诈,应按实际工龄和岗位标准重新核算补偿;公司辩称协议系自愿签署,补偿金额已符合行业惯例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协议原件、考勤记录和聊天记录,证明公司隐瞒真实工龄信息。公司仅提供内部审批文件,未能说明协议条款制定依据。仲裁委调查发现协议中工龄数据与系统记录存在明显矛盾,认定公司存在欺诈行为。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撤销原补偿协议,公司应按实际工龄支付约4.8万元经济补偿金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可撤销合同的规定,结合《劳动合同法》第46条协商解除经济补偿标准
分析启示:外包人员签署协议前应核实关键信息,发现欺诈可及时主张权利。企业不得通过虚假信息诱导签订补偿协议,否则需承担不利后果。维权时注意收集工龄、职位等真实工作记录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