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员工协商解除协议反悔撤回 仲裁委驳回诉求

员工协商解除协议反悔撤回 仲裁委驳回诉求

案件标题:员工协商解除协议反悔撤回 仲裁委驳回诉求

基本信息:张某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协商解除协议撤销案

事实背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普通员工,2024年5月因公司业务调整,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张某某签署协议确认收到约3.5万元经济补偿,并承诺放弃其他诉求。但签署后次日,张某某以协议存在欺诈为由申请撤回,主张公司未明确补偿计算标准。

争议焦点:员工主张协议存在欺诈导致意思表示不真实,要求撤销;公司认为协议系双方自愿签署,已履行补偿义务,且员工未在法定期限内主张撤销权。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协议文本及部分聊天记录,公司出示补偿支付凭证及离职通知文件。庭审中,张某某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公司存在欺诈行为,公司亦表示协商过程符合法定程序。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协议签署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员工在签署后未及时主张撤销权,驳回其全部诉求。

结果状态:败诉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26条、第50条;《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撤销权行使期限的规定

分析启示:协商解除协议需确保双方信息充分披露,员工主张撤销时需举证证明存在法定情形;用人单位应注意保留协商过程完整记录,避免单方胁迫行为。

分类:经济补偿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