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包员工因解除时间争年终奖仲裁胜诉
案件标题:外包员工因解除时间争年终奖仲裁胜诉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外包员工,因年终奖归属问题与公司产生纠纷,申请劳动仲裁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3年1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软件测试工作,签订为期12个月的外包合同。双方约定年度绩效奖金按实际工作时间发放,但未明确考核期具体时段。2024年3月公司以项目结束为由单方解除合同,未提前30日通知。张某某主张其在职期间应获得约3.5万元年终奖,公司认为其离职日期处于考核期未达标而拒发奖金。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年终奖应按在职期间计算,公司则认为考核期未结束导致奖金归属存疑。双方对解除日期与考核期的关联性存在根本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供考核期具体时间及奖金发放标准文件,公司仅出示模糊的内部通知。张某某提交了考勤记录、工作成果证明及解除通知截图,证明其实际工作满11个月。公司未能证明考核期与在职时间的直接关联性,仲裁庭采纳张某某证据进行裁决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公司支付年终奖约3.5万元及未提前通知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1.7万元
结果状态:部分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0条、第46条及《关于工资支付问题的若干规定》第13条规定,用人单位应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金需按工作年限计算
分析启示:外包人员应注意合同中关于奖金发放的约定是否明确,留存考勤记录等证明实际工作时间的证据。企业需规范解除程序,避免因证据缺失导致额外赔付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