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包员工被辞退后主张年终奖遭拒
案件标题:外包员工被辞退后主张年终奖遭拒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案由涉及经济补偿及年终奖补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2年通过劳务公司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软件工程师,双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期间公司每年均按约定发放年终奖,2024年某月公司以业务调整为由解除合同,未支付当年约3.5万元年终奖。张某某主张其在职期间应获得补偿,公司则以解除合同为由拒绝发放
争议焦点:张某某认为年终奖发放与解除合同无关,公司需按在职时间支付;公司抗辩称年终奖发放具有自主权,解除合同导致无法发放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2022-2024年度工资流水及考勤记录,证明年终奖发放惯例。公司辩称未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且年终奖发放无固定标准。仲裁委要求公司补充发放规则文件,但未提供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张某某在职期间应获得年终奖补偿,但因公司未明确约定发放条件,酌情支持60%诉求
结果状态:部分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0条、第46条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0条,用人单位应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金发放条件与解除劳动关系相关
分析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