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员工解除合同追讨年终奖补偿
案件标题:上市公司员工解除合同追讨年终奖补偿
基本信息:张某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经济补偿及年终奖补偿纠纷案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3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软件工程师,年薪约3.5万元。2025年1月,公司以业绩不达标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未支付当年度年终奖。张某某主张公司违法解除应支付双倍经济补偿,并要求补发年终奖。公司辩称年终奖发放依据绩效考核,且解除行为符合合法程序。
争议焦点:员工主张违法解除应支付经济补偿及年终奖,公司认为年终奖与绩效挂钩且解除合法,双方对解除行为是否违法及年终奖发放条件产生争议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银行流水及往年奖金发放记录,证明公司存在年终奖发放惯例。公司出示了内部绩效考核制度,但未能证明已向张某某明确告知。仲裁委重点审查了解除程序合法性及奖金发放规则的公示情况,要求双方补充举证。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解除合同未提前30日通知,属违法解除,支持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因年终奖发放规则未明确约定,仅支持部分金额
结果状态:部分胜诉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47条关于经济补偿的规定;第40条关于合法解除条件;以及《关于工资支付有关问题的复函》中关于年终奖性质的指导意见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应明确年终奖发放规则并公示,违法解除合同需支付双倍补偿。员工应注意保留工资构成及奖金发放惯例的证据,主张权利时需结合合同条款与公司实际管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