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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包员工被辞退未获N+1补偿仲裁胜诉

案件标题:外包员工被辞退未获N+1补偿仲裁胜诉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纠纷案,案由涉及经济补偿及代通知金支付问题

事实背景:张某某自2021年起通过某人力资源公司被派遣至某科技有限公司工作,担任技术专员岗位。2024年5月,某科技公司以业务调整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关系,未提前30日通知亦未支付代通知金。张某某主张应按N+1标准支付经济补偿,但公司以未签订直接劳动合同为由拒绝,仅提供年限档案作为解除依据

争议焦点:员工主张公司违法解除需支付代通知金及经济补偿,公司认为属合法解除且已提供年限档案证明工作年限,双方对解除合法性及补偿计算方式存在根本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交解除通知文件及业绩考核记录,公司仅提供年限档案。经质证,仲裁委认定年限档案可证明实际工作年限,结合考勤记录与社保缴纳凭证,确认劳动关系持续时间。公司未能举证证明解除行为符合法定程序,员工主张的代通知金与经济补偿获部分支持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支付张某某代通知金2万元及经济补偿金约3.5万元,合计5.5万元

结果状态:部分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赔偿金,合法解除则应提前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计算,N+1标准适用于未提前通知解除情形

分析启示:外包人员应留存派遣协议、考勤记录等证明劳动关系证据。企业解除合同时需严格遵循法定程序,确保证据链完整。若未签劳动合同,需警惕双倍工资风险。仲裁时效自知道权利被侵害起一年内主张

分类:经济补偿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