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N+1补偿计算错误员工获赔
案件标题:小微企业N+1补偿计算错误员工获赔
基本信息:普通员工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经济补偿纠纷案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2年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技术岗位,工作期间公司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24年5月,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关系但未提前30日通知,仅按N+1标准支付约3.5万元经济补偿。张某某主张公司应按实际工作年限及工资标准重新计算补偿金额,并向某市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认为公司未依法足额支付经济补偿,且未提前通知解除合同应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公司辩称已按N+1标准支付且不存在违约,但无法提供书面解除通知及完整工资计算依据。
仲裁过程:仲裁庭审中,张某某提交近三年工资条证明月均工资水平。公司虽否认工资条真实性,但未提供相反证据。仲裁委采信工资条,确认公司未依法履行提前通知义务,并对N+1计算基数提出质疑。经调解未果,依法作出裁决。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应补足经济补偿差额约1.2万元,并支持张某某主张的额外一个月工资补偿,合计支持约4.7万元诉求。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第85条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未提前30日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额外月工资,且经济补偿计算应以劳动者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分析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