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员工被辞退未提前通知索赔双倍工资获支持

员工被辞退未提前通知索赔双倍工资获支持

案件标题:员工被辞退未提前通知索赔双倍工资获支持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产生争议,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某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软件工程师,工作期间公司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24年11月,公司以业务调整为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未提前30日通知亦未支付N+1补偿。张某某通过工资条及微信聊天记录证明劳动关系及工资标准,但公司仅提供考勤记录否认辞退事实。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违法解除合同应支付双倍经济补偿,公司抗辩称已通过钉钉系统发送辞退通知且未签合同无需支付N+1。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交辞退通知书面证据,但其仅提供无法证明送达的电子截图。张某某出示2024年某月工资条及连续6个月考勤记录,公司承认工资条真实性但否认关联性。仲裁员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认定公司解除程序违法。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公司支付张某某N+1经济补偿金及双倍赔偿金共计约7万元,要求限期履行。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0条、第40条、第87条关于工资支付、解除程序及赔偿标准的规定。

分析启示:工资条是证明劳动关系及工资水平的核心证据,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需承担双倍赔偿责任。建议企业规范用工流程,员工应留存完整沟通记录以备维权。

分类:经济补偿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